影片根据哈罗德罗宾斯的小说改编,分为两部四个小时。故事描述一位早期电影制作人(Mark Harmon扮演), 20世纪初带着梦想来到好莱坞,将加利福尼亚这块沉睡的土地建设成世界娱乐中心。
好久没有进过电影院,原本应该会为这种狂乱的镜头、无人机的挥霍使用而迷醉的,但是看得好累啊,因为只有一小段,他们边开车边听歌了,就那段看得比较高兴。吉还是很美貌,少拍一点儿垃圾吧我的吉。
如果文戏照着原钻写,动作场面照着MM4设计,肯定可以。
白瞎了吉伦哈尔这样的好演员
片中好人犯错、犯罪,坏人闪烁人性光辉。导演想表达啥?
卖拷贝的电影,你永远可以相信动作爆破场面,至于其他的剧情就别苛求了,作为一部爽片是合格的。
【C-】娱乐性是满足了,但当从头到尾的撞车事故大集锦,和侠盗“尽可能减少伤亡”的slogan本质犯冲时,就会令人很无语以至于觉得介个男人是故意的。不过也难怪,在大IP苟了十多年,有起有伏,也多少清楚自己有哪些本事是吸引人的了。任何评分体系在他这儿是失效的,你永远无法要求一个故意露怯的导演。唯一好处在于,卖拷贝的电影永远能抓稳“是警三分匪”这一概念,不光人物塑造,从结尾处理也可见一斑,阿贝打心眼里相信“江湖气”是一种可善可恶的品质。这可并不过时,甚至很值得那些靠读圣贤书上位的科班假痞子学习,也算是这个印象中只会螺丝打螺母的老油条,唯一能给影坛留下的东西。
一个月没出门两个月没进电影院了,五一找个现在外面正在上映的电影看就当过节了唉。豆瓣这分数有点离谱,现在引进的美国电影本来就越来越少,再往低里打分以后真的只能看国产片了_(:з」∠)_就是非常标准的好莱坞式爆米花片,开头的铺垫(有丢丢穿越去迫在眉梢)有点长导致整部片子的时长就被拉长了,而且镜头太晃看得好晕,上了救护车之后舒服很多而且看得很爽,黑白双煞+美女把警察耍的团团转hhh当然救护车上做手术这段确实太扯orz最后的结局还是蛮满意的,一扫之前压抑的气氛,满满正能量,多么感人的社会主义兄弟情(不是)。Jake男神真的太帅了!PS最后片名Ambulance里套LA让我明白了故事为什么要发生在LA(不是)。
还行,花了一大笔预算,拍了部B级搞笑片。杰克·吉伦哈尔,全片搞笑担当。
中间那段警察追车,警察有点降智呢,盗匪毫发无损,警方损失了5辆车了……
运动镜头不错,追车戏很热闹,但是手持真不行,枪战也蛮乱
片子风格上迈克尔贝的那部分问题真的不大,最大问题是™太蠢了!我自认为抢劫电影看得也是够多了,像这种愚蠢到不可思议的也是头一遭,开局就直接寄了大半个团队,后面就一直摘东墙补西墙,也就LAPD够配合给他们玩过那么久家家,如果再短点说不定还能好评,这种片子还要搞到140分钟,真是要了人老命了。
80分钟拍完片子强行拖了一个小时omg⋯⋯
女主的画风跟全片过于差异了,以至于看起来就是个鸡肋的大型急救员招募宣传片。
You forget a thousand things every day,how about you make sure this is one of them?
爆炸贝传统艺能,追车戏重回到绝地战警2的水准,毫无节制的高强度运镜,还是那么任性,周末看看这种爆米花片爽爽也不错
加法做的太多,极致简单构架下的人性冲突反而被各种花活冲淡了,当然如果上升到如今美帝的社会问题的现实映射的话依然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
一分给gta名场面,一分给特效。一部完全不知道干什么的电影,你要抢银行就别一直做好人,你要演兄弟情深就别对自己兄弟开枪,莫名其妙上贼船一点打算都没有的抢劫。
hate him or hate him, the man's the master of his craft😎
迈克尔贝没有了变形金刚,所谓的衍生的现代战争枪战类型,剧本一塌糊涂。和维伦纽瓦差距过大
强烈建议本片无需看IMAX,因为会放大视觉的眩晕感和疲劳,简单看个2D,或者小屏幕观影体验最佳。迈克尔·贝显然不满足于翻拍丹麦电影,个人对影片的痕迹加成,在于他大量手持摄影,和眩晕式剪辑上。他这种略显超前的视听语言,跟娄烨的片子不一样, 他使用了大量观众的主观视角,但并没有带入任何一角色,而是“摄像机本身即是一种视角”,简称摄影机视角。在本片中,我看到了导演对于好莱坞电影语言的颠覆,与此同时,也引发某种生理不适。除了技巧,故事内容本文的不合理和匪夷所思也令人脚扣地板。双兄弟的光环加持,反派人物的仁者无敌,最终败给的不是美国警察和FBI,而是一位普通的急救车护士。更不用说,这位女性形象的主角光环有多强烈,徒手无经验旋转车内做手术等等。但就性别议题,似乎是为了给这个男频向故事,拉拢一些女性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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