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就快老年痴呆的杀手连姆去杀小女孩,大叔哦不大爷不干了,反手帮警察把坏蛋都利索的做掉了,就这么简单,但让连姆和莫妮卡这么惨死对得起观众嘛,我好几百个片子没看立马就看这部,结果女神被割喉了,过分。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莫妮卡贝鲁奇风华不再,他的那个壮儿子扑在妈妈怀里属实恶心,恋童恋母的asshole,母子俩都有大病。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拜登化的惹不起的爹也搞不定贩卖儿童的。以暴制暴,最后其实没爽到底,各位大佬们真会玩。
两星半吧。开始失忆的杀手男一号在手臂上写备忘录时想起了诺兰的记忆碎片。镜头一转,记忆碎片的主角是警察男二号。两个主角在电影半程才开始接触。莫妮卡美人迟暮不忍心看啊。最后结尾以暴制暴是个什么鬼。
马丁坎贝尔的作品一般都还不错,这部不例外,虽然连姆尼森老了,但是剧情设定还是挺好的,本来从《营救》系列我就不喜欢连姆尼森打斗,一点儿都不帅,开枪还可以,动作真的很笨拙,这部电影就做到了避重就轻,不让他打了,故事情节也没有那么多吐槽的,老年痴呆的杀手挺酷的,玩儿帅真的不是老年人的运动了,把故事讲好才是王道!总觉得盖皮尔斯到最后能愤怒一把,结果还是。。。最后一提的就是莫妮卡贝鲁奇,你懂得。。。
真的当天晚上看的,第二天晚上豆瓣上标记时基本已经忘记剧情了,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本来想看看,但主角又烂大街的失忆了,果断放弃。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名字是失忆,其实内容并没多关联失忆,动作不错,剧情也算上乘,有些情节值得改进,反派有点弱,但还是值得一看的。
大叔老了,记不住了,所以最后也牺牲了。贝鲁奇也老了,失去光环了,也牺牲了
别惹连姆·尼森系列,不过也有些英雄迟暮了。
打斗片段依然干脆
看着自己喜爱的人老去是一种失落,如看着自己老去的一种感慨;众星云集,导演俱佳,完成度达标,爱liam和球花以及盖的粉可以温故。只是这版翻译的鸡飞狗跳,驴唇马嘴……
大叔近些年网大事业里还算及格的一部,怕是最后的“巅峰”
看完去查了连姆-尼森的年纪~还有10天就要过70大寿了~于是这部英雄迟暮咬牙维护最后体面与尊荣的商业片,像是量身定制:打得动静蛮大,但从濒临失忆到拿枪哆嗦,都现实而真实……至于故事,会边看边觉得往哪条老套路上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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