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发电意难平”,创作大概率是这个世界上性价比最低的事情。没有所谓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以为创新是魅力四射的事情——但其实人们,或是说商业眼光,从来比你想象中要守旧传统。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我也喜欢被爱引导,so why not five⭐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why do you write like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我大概是对音乐剧电影免疫了,影评人评价这么好的电影也没觉得多好看😅。上次给我惊喜的音乐剧电影还是《巴黎小情歌》,可以看20遍。
电影最开始上映的时候口碑特别好导致我异常期待,所以不免有些失望。但是我却又几乎可以理解影片大多数想要表达的内容。关于创作、关于朋友、关于伴侣、关于社会、关于年龄、关于一切…
比我想象的好很多 但是cinemgraphy过于工整了还好LMM的混乱秩序和精气神够 看到一半明白了为什么会选他当导演 因为创作的痛苦和一样做出这种开始百老汇新篇章的人过去的三十年也只有他们俩了 (看完真的在反思一些人生有那么七八年被不太健康的纽约艺术家生存模式洗脑是为什么还好现在找到了出口
也不只是国内有年龄焦虑要三十而立结婚生子,还是不要太逼自己在什么时间点之前扬名立万的好吧,电影原型后来的作品被认可但他三十五岁生病死掉了都没看见自己的成绩。电影是很可以引起浑浑噩噩的三十岁人的共鸣,什么时候能看到希望呀?可是加菲唱歌不太好诶。。。
年近30艺术家面临事业友情爱情三重考验 歌好听 演的也好
从求婚到葬礼,从死亡到新生,一切依然那么优雅高贵精致,完美得几近童话。
因为对主人公和他的音乐剧都不了解,前面看起来还是有的不知所云,到影片后半段才渐入佳境,里面的歌曲是真好听。
他们都有光明是未来,连最尴尬的莫斯利都是天才大编剧
That's life: getting past the unexpected, and perhaps learning from it. // Marriage is a novel, full of the plot twists along the way // I hope you’ll be as happy as our cruel world allows. // Don't steer me, I'm not a racing car. // Stop that noise. I can't hear myself die. 临终都带着幽默 //真实拍摄地Highclere Castle 的确因为拍电影才有资金进行维护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Rylee 推荐,她说一定要去看,真的既好看又好听!比同为音乐剧形式的《爱乐之城》更合我的胃口。根据真人真事改编,90年代纽约籍籍无名的音乐剧作曲家站在现实和梦想边缘摇晃。我好几次听着电影里的音乐剧台词着了迷,仿佛在唱我自己。歌舞和音乐的融入并不突兀,反而让电影更充满了想象力、更沉浸式的走入了这位才华横溢又郁郁不得志的作曲家的内心世界。看到最后说,John 在35岁死于突发性动脉瘤,他没能见证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连续12年上演的辉煌,这时我才明白电影名《Tick,Tick…Boom!》的意义,「它以久违的歌舞片的形式倒数了Jon真正迈入三十岁的大门前那些分秒必争所谓人生的成就与意义的时刻,而它们真的那么值得分秒必争么?Come On!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你做过的,即将打算要做的,和那些没做成的,哪件不是呢?」天才始终都是孤独的。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用剧作者自己的音乐剧来拍音乐剧传记片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Jonathan的天赋是无可比拟的,他的悲剧为Rent更是蒙上一丝传奇色彩。加菲的表演有功无过,尽管唱功跟专业歌手比还是差了点。影片里能看到不少之后Rent的影子,比如What You Own,La Vie Bohème等等。对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的致敬也很妙,还有很多惊喜客串(林漫威,Hadestown里饰演Hermes的André De Shields,Hamilton饰演大姐二姐的Renée Elise Goldsberry和Phillipa Soo,还有Helen Mirren)。整体而言十分动人,旁边的观众几度都要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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