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松露猎手(凯奇饰)独自居住在俄勒冈州的野外,当他心爱的觅食猪被绑架后,他必须前往波特兰,带着自己被抛弃的过往,去拯救那只猪。
就爱吃洪尚秀电影里吃饭喝酒聊天谈情说爱那一套。
感觉李的角色就是性转版的洪,这样看多了一分狡黠与真诚。最后在电影院似乎是一个环形结构,让我又分不清短片和结局是想象还是现实。
洪常秀越来越私人化了,这一次展示了下自己是怎么拍电影的,也替金敏喜回答了下大众眼里的“可惜”,最后还要对金敏喜示爱~太过私人化也只能靠演员的气质撑场了
想着书店店主好像比从前胖了啊,接着就听到他们的寒暄。总听这几个人聊天,有时候隔着屏幕都开始有了参与感。在爱人的镜头下,被爱着的人像个孩子。
导演是有多爱金敏喜这个演员,那种老去艺术家对青春的渴望,逐渐斑白头发,仍旧向她诉说着,心中的情书,成了一部电影。
洪常秀和伍迪艾伦的差距就是题材和广度上的匮乏,江郎才尽。
阴间美学可还行,天色尚早,没有响起的闹铃,神秘的小女孩,大道至简。
这么“自我”以及“自私”的影像日记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感动着不再相信爱情的世俗的人们
前半个小时因为金敏喜的不出现,真的快要困死了,殊不知,后一个小时开始大秀恩爱,借由她人之口阐述敏后内心:“我就是不想拍商业片啊怎样?管得真宽”,用摄影机互诉爱意,怎么会怎么会拿着花向着摄影机走来,还哼唱结婚进行曲啊,观众就是你们的见证人对吗!为了你,黑白都会变成彩色,还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有多漂亮,还是你会啊,洪常秀恩爱!
一句诗意的话,成为手语;在高楼看风景,走向所看的风景;今天是什么日子,接连遇到过去的人;天气很暖和,像是春天;她的人生,不是“牺牲”;和喜欢的人拍电影;酒逢知己饮。
我觉得对于这部洪尚秀,任何文本上的解读都是孱弱的(但不是没有用的)。《引见》就是一部通过不断的文本解析能够获得越来越强烈的阅读高潮的电影,而且在它刚出的时候被感觉到是洪尚秀的全新笔法的展露,但现在看来洪导已经算是跨入了堪比费里尼《阿玛珂德》之境界,之前的一切实验和尝试都已入化境,化境已是洪大师的身体的代称。对于观众来说,等着看就完事儿了。(脑残粉就得按这么吹才行)
just一些导演自己的爱的表达 感谢豆友的翻译
女性个体画像,难得看洪尚秀在电影里嘲笑自己
卡司刚出来时我还笑称,这种豪华阵容怎么跟吃散伙饭似的,就差金玺碧了。现在是笑不出来了,这简直像金洪二人的自白和无限期告别信——先是金敏喜:“我不想拍电影了,不只是不想拍商业片哦,反正你们早看出来了”,然后洪尚秀:“我阐述清楚我拍电影的理念了吧?我自嘲自恋过了吧?好的。现在遇到瓶颈期了,想休息一下”,结尾附赠全世界影迷一场婚礼。
都在夸洪金的恩爱,但我对他俩实在羡慕不来;我要赞美李慧英的카리스마!教训一身爹味的权海骁那里实在太搞笑。
老洪脸皮也太厚了!这也行?比之前任何一部作品都要赤裸裸吧,剧作挺好玩的,但是看到最后已经不想咂摸那些,好吧!我都懂,这就是真爱的力量啊!
像是《在你面前》的延续,前半小时就仿佛每个人物嵌套其中,挥发余韵,而在金敏喜出场后又一秒踏回到敏后人均一吹的节奏里,舒适柔软。
当他就这样堂而皇之昭告天下般的把重复作为其最重要的作者性进行强化和表达,那么在这样重复的剖白和遮掩、重复的炫耀和自审中,就很难再有生成惊喜的可能,但是这也很大程度上压扁了让人失望的空间,每一部新片里在结构或表现上微弱到近乎静止的那一点点尝试和探索,深藏着洪常秀所有的趣味和倦怠。最好的一幕来自于书店的五人聚会,每一句对话引发出的每一个人的微表情,让之前的内容生成了迷人的回声,将整个段落变成一种悬疑、一次解谜。
天哪,是...挺不错的。果然又有烟、酒、咖啡。金敏喜的出现让一切都lively。就感觉,洪常秀塑造了我很大一部分对韩国人的印象吧(但可能不是),对话非常亲和,性格也很不错,炒年糕什么的听着都很馋。整体舒适而自由。这回没有恋爱了,似乎就是日常的事情,小而舒适,摒弃了一切戏剧性,人物性格仍是很鲜明,细节都在。最后的影像片段感觉和金敏喜贴得好近(噢天哪)!
“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捧着花哼着歌的金敏喜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爱你”。“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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