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符是由科奇恐三栖作家斯蒂芬・金和恐怖小说作家彼得.斯乔布(Peter Straub)于1984年合作完成的一本小说,讲述一名12岁的小男孩杰克.索耶(Jack Sawyer)从美国东海岸出发,游历美国以及平行世界“疆域”,寻找魔符,以拯救他垂危的母亲的故事。
(别受误导——不燃、不爆;但你知道,值得买票)相当短暂的3个小时,DC ≥Detective Comics。
电影院温度适中,只有我和朋友去看,观影环境优秀;桥头排骨的肉条味道不错;奶茶店的白茶乌龙有点淡。
罪恶之城哥谭市,从来没有晴天,总是下雨,好压抑呀。坏人讨厌蝙蝠侠,警察也不待见他。孤立无援,暗黑忧郁。谜语人,企鹅人。猫女?为什么不趁蝙蝠侠昏迷的时候摘掉面具,非要等他醒过来。尽职尽责的管家,像父亲照顾儿子一样。
史诗级的视觉盛宴,尤其当伤痕累累满脸泥泞的蝙蝠侠举起电缆犹如救世主举起希望之火般,猩红又炽热的色彩照亮那蓝黑交叠、布满阴霾的哥谭市天空,那一刻追随着蝙蝠侠趟过洪水的青年们也宛如追随着救世主登上了诺亚方舟。哪怕打斗追车场面再凶狠刺激、哪怕叔每次出场都一言不发面露凶光就吓得人魂飞魄散,但叔对待再十恶不赦的恶棍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秉承着不杀人的信念,总潜伏在阴影里守候正义,再将正义决定权交给警方和精神病院。最伤感莫过于与猫女诀别那一幕,没有离别最终一吻,只是在分道扬镳时忍不住在后视镜里望着她的倩影款款消逝在暮色里,英雄即便心有牵挂、还是不得不整装待发重新上路。配乐太好了,现在Nirvana那首主题曲一响起来我就莫名地想哭,真实反映了蝙蝠侠作为血肉之躯与英雄在沉默的装扮下内心所承受的无言痛苦。真好。
氛围感拉满,气质相当迷人,但又确实有点长,结局也不够耐人寻味。帕丁森帅得像个吸血鬼,保罗达诺像个诡计多端的0。
史诗级的视觉盛宴,尤其当伤痕累累满脸泥泞的蝙蝠侠举起电缆犹如救世主举起希望之火般,猩红又炽热的色彩照亮那蓝黑交叠、布满阴霾的哥谭市天空,那一刻追随着蝙蝠侠趟过洪水的青年们也宛如追随着救世主登上了诺亚方舟。哪怕打斗追车场面再凶狠刺激、哪怕叔每次出场都一言不发面露凶光就吓得人魂飞魄散,但叔对待再十恶不赦的恶棍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秉承着不杀人的信念,总潜伏在阴影里守候正义,再将正义决定权交给警方和精神病院。最伤感莫过于与猫女诀别那一幕,没有离别最终一吻,只是在分道扬镳时忍不住在后视镜里望着她的倩影款款消逝在暮色里,英雄即便心有牵挂、还是不得不整装待发重新上路。配乐太好了,现在Nirvana那首主题曲一响起来我就莫名地想哭,真实反映了蝙蝠侠作为血肉之躯与英雄在沉默的装扮下内心所承受的无言痛苦。真好。
也是发生在上海的故事,没怎么给孙道临施展演技的空间
四星给电影本身,最后一个黑白镜头出现 一切就对了,彩色修复的不太好 颜色一会儿过饱和一会儿又灰突突 山的假绿,很多画面色彩浮在表面,如果有更多人工参与校色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感官会比现在这版好很多
因为故事里的中国过来看这部电影。何兰芬的扮演者袁霞说的那句“李白前辈,您期盼的黎明到了”真的震撼到我,从头到尾哭的不行。这部老影片黑白的,没有字幕,但是很有感觉。致敬革命先烈
极度渲染,极度癫狂。
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写的王苹的导演艺术,那时候的学习很懵懂,但是王苹的作品感动了我,她的作品漂漂亮亮,人物有情感、有层次。这么多年后看修复和彩色版,觉得主角配角都鲜明,尤其是两位配角还有着30年代上海滩的特制,过瘾。
冷知识:DC的全称是Detective Comics ,侦探漫画。
万万想不到最后能在影院里看到新蝙蝠。。。摄影风格和something in the way好搭啊,一秒戳中!都挺好,就是感情线真的尬,嫩牛五方的嘴巴和牙齿本来就不好看,还非要亲,看得我想捂眼。
现在看看真一般,狂热的表情,被不断丑化的老蒋
2点55分,一个人漫步在光影摇曳的大街,耳边尽是Nirvana的《Something In The Way》,混沌的Gotham在毁灭中涅槃。
拿保卫黄河催眠可还行,彩色赋予了老电影新的生命。
拿保卫黄河催眠可还行,彩色赋予了老电影新的生命。
哥谭市最大的问题应该是电力系统及其落后,家家户户都不够电。
7分,视听好,院线氛围好,主情节却无趣。相当于搭建了个迪士尼乐园,然后只在里面卖热狗。
Rob Pattinson的蝙蝠侠是个摇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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