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导演到底在表现啥个玩意儿啊
前半部分一直不能理解这部电影到底在表达什么,只感觉到了冲突和纠结,宗教不可调和以及深层的底层贫困问题,母亲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这些仿佛生活一般复杂难忍,随着深入,我理解了,这就是那些人的生活,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留下、离开、迷茫,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选择。
女主长的像朱丽娅罗伯茨。人很少一辈子生活在某个固定的街角,多多少少要搬个一两次家,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最重要的教育是勇气,无论是《双虎屠龙》也好,《正午》也好,这些小男孩在电影院观看的电影都在教会他人有时候需要迈出勇敢的一步,其实没必要做成灰白的,开头彩色的不挺好看的么
原来是五十度灰男和outlander女主演的。去年读过Say nothing之后才对这段历史有概念,所以看到电影有一种“亲切感”。儿童视角和黑白电影的表现方式有一点老套路了。
2.5 宗教,故土,诙谐,哲理,爱与分离,以这种近PPT方式呈现,浪费情感,削弱共鸣。
搞不懂为什么会拿原创剧本奖,故事讲的有些散,事件也很分散,构图加了很多分。
人生面临的无尽选择啊..and say in thankfulness that you are grateful he was there瞬间泪目..ps. bgm真好听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电影一般。不过字幕组能把“England”翻译成“英格兰”而不是“英国”么?人在北爱尔兰,还说自己背井离乡去“英国”,emmm……
走出去或者留下来的抉择是很多人都做过的。虽然那个时代那个地方离我很遥远,但是这种抉择的艰难还是很能共情的。
这部电影,个人觉得还是很文艺很文艺的。
饰演小男孩的裘德修与饰演父亲的杰米多南两个人的对手戏拍的异常感人,黑白影像反而显得更加隽永,非常讲究的美术和摄影,配乐也恰到好处。不抱任何期望,却发现更多的感动和惊喜。
仔细想想后劲还是很足,被母亲用垃圾桶盖保护的小男孩,被嘶吼着要把暴乱时的物件放回原位。张合的嘴巴,巨大的云。我从黑色的起大雾的停车场出来,满脑都是老去泛白的童年回忆。
Judy Dench太会演了,饱满而复杂的情绪藏在她的眼睛里、背影里、甚至每一条皱纹里,是一拉近特写镜头就想流泪的程度。
不错啊,画面好看,故事简单深刻,希望能拿两个奖。最后一句台词——“Go.Go now.Don't look back.I love you,son.”
“贝尔法斯特”是所有人遗落于身后的故乡,魂牵梦绕的是留下的故人、离开的游子和所有迷失的人,而离开,像所有的迁移和背井离乡的不得已一样,是城市衰落的征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很难调和的胶着导致国家的分裂。孩子问父亲自己跟女同学会不会有未来,父亲说,无论她是印度教徒、南方浸信会教徒或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正直,彼此互相尊重,随时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无疑,父亲的一番言论以及父母亲的鹣鲽情深都得益于祖父母的言传身教。祖父说,你不能通过在公园里走来走去来获得智慧。祖父语出惊人,是真正掌握生命价值本质的那一类人。无论是孩子从电影艺术中所摄取的人类文明的营养,或是新教神父具有表演性的教义宣讲,更或者紧紧贴合剧情的配乐歌单,跟祖父母的亲密关系相比,都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修饰,都是以他们的爱情为原型。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到底在讲啥个故事啊
3.5/Go,don't look back. 小男孩表现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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