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又一个本来在我国可以生根的故事,被别国拍了出来,这是怎样的悲痛,《捕蛇者说》呜呼哀哉,又是一个为普通人发声的题材,但我们却认识不到,深度调查和RQLS都不复存在,这电影主要是题材剧情得分,拍摄方式真的不是很高明
8.0。有个缺点就是片子太长。后半部分很燃。
也确实会让人想到我们的九十年代是什么样?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Shame on you! 说谎话跟放屁一样,一脸正义凛然!TA们如果买通了整条证据链上的所有人和物,结果又是怎样。闭嘴,不然就杀了你!TA们在警!面前,只有低头,求饶,哪怕这样,TA们依然没有逃脱悲惨的命运,谁在乎TA是死是活!天生贱种,就因为低种姓,所以杀人放火抢劫偷窃全都是TA们的锅!永远迟到的正义!永远为下一个受害者行动,永不放弃!永远为这颗海星星努力拯救!法院给的不仅仅是判决,而是希望!愿世上多一个这样的律师,正义伸张的那一晚,我睡得无比香甜!我如何为我没有做过的事情认罪!我没有!没有!没有!当孩子问我这笔钱怎么来的,是打死你爸爸的人给的,我不可能这样活着!
钱德勒律师的行为是高尚的。但是作为一部影片,过于超级英雄的描绘,又回到了印度电影最喜欢也是最擅长的造神模式。不是说这种包装不好,只是深知“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之后,总感觉略有不妥。外加核心案件中,三坏警的失误过于低级,使得整个抗击过程都仿佛撞了大运一样,很难看到这个烂透的体系。
苦难,会降临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有的就此埋没,有的,因为一些人的努力,让世界变得美好一点。电影里的部落,电影里百折不挠的律师和老师,电影里那些哭泣与叙述,都让我们更加的深刻认识到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角落。
看误杀的时候就疑惑 印度是不是没有广电总局
资本主义国家的好处是什么都可以拍,但是拍了也没什么用。制度问题说到底还是人文问题,任何制度都是在人的操控下进行,人文落后,制度也无法挽救。最终救赎部落男子的,说到底,还是良心二字。可是,又能如何?印度的问题仍旧比比皆是,当人文落后,每个人都习以为常,良心二字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印度的种姓制度不毁,根本无解。
印度政府虽然与我们水火不容,但是他们电影的优秀常常让我无地自容,电影的瑕疵就是结尾一个给了一个人正义,这个人却是个死人,活人却只有一个道歉,这也可能是创作组给我们深深的暗示。
真的是胜在真实事件本身的残酷与带来的意义,影片整体臃肿了些,是印度影片的的通病了,但还是看看吧,又一个需要罪.犯就造一个,至于是谁,不重要,弱势就行,但这样的事少吗?历史与现实会告诉你,司.法系统,法.律,执.法者,到底在保护谁?有一股势力想要逼迫绝大多数的人视野要更狭窄,知道得越少越好,你的生活必须更贫乏,制.度与世俗在尽可能的要方方面面掌控你~~~~~我只想说,别熬走你的锐气,多读书多认识这个世界吧!!
真实事件改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观影者这个世界的阴暗与荒诞。
故事好,拍得没有那么的强悍。略显冗长,去掉歌舞加快节奏。可能还会再好一点。
用了巨大的篇幅来做背景铺垫,然后抽丝剥茧,层层推进,稳扎稳打。质量是上乘的,但头确实也是疼的,印度也可以做好的剧情片,但配乐可以不放就还是不要了。还有哭戏,头疼。。
我们中国当年也有类似案件,印度能拍出来,我们不能拍出来,我们确实低人一等了
脑子里面一直有个姓雷的名字如影随形,他死前的惨叫让我如鲠在喉,祝福他下辈子不会再被打死
和药神一个思路,人物脸谱化,事件简单化,严肃议题类型片化,我也不会用“连XX都能拍出关于XX的电影”这种话来夸人了,毕竟你连漫威都看不了,人家拍个你拍不出来的不很正常嘛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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