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北爱尔兰问题只是带过而已,最多算背景,剧情里面说是宗教冲突有些保守了吧!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几首歌真是好听,几处黑白彩色转换也很有意思,也喜欢结尾的Go. Go now. Don't look back。故事虽然跨越很多年,但对当年宗教冲突失业暴乱并没有描述清楚,既缺乏《美国往事》的宏大史诗感和时间沧桑感,也缺乏从男主孩童视角窥视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深入感。
故乡和他乡。孩童视角。
看得舒心又揪心,从这个普通人家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今早和母亲通的电话。有的人离开,有的人坚守,生活就像片中神父形容的那样,变成叉子的两个尖尖,从此分叉,但神父又没有全说对,没有哪条路是天堂或地狱,只是不同的人生,因为曾经共同的来处,而互相眺望和想念。
有才华的人真是让人嫉妒,可以讲述自己的故事,多好!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主要打动我的是背井离乡前的哀愁和不舍,我也经历过离开从小熟悉的街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担心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不再联系,担心自己会被这个新地方排斥,担心远离自己家中和蔼可亲的长辈,结果一一应验了,尤其是和长辈一起的点点滴滴实在是让人动容,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都有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度过日常的温馨时光,在父母的疾言厉色下,他们才是幼小的我心中真正的避风港
非常personal的一部电影,把混乱动荡的历史大背景和纯真无邪的童年相对比,很像很多名著的风格。优点在于把小孩子的世界描摹得很真实,家里的人都很鲜活,对话让人忍俊不禁,没有这种经历很难写出这样的电影,能感觉到年幼时的导演对周围发生的事的迷茫。导演肯定也是非常爱电影的,Buddy看电影时的那种惊奇一定饱含了导演儿时电影给他带来的震撼和慰藉。黑白的style很像《Roma》,选择黑白片可以说跟题材有很大的出入了,不知道这个艺术选择是想表达什么,是代表回忆吗?另外豆瓣的评分真低啊,在外媒看到这步还是Oscar夺冠热门呢
但最后还是让我感动
装x装过头了。故事简直一句话就能说完,硬撑了两小时,各种art movie手法乱用来弥补没有故事的大坑。小男孩笑的脸都僵了好像假笑男孩
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再混乱落后的城市里,因为伴你长大,总有小情小爱让它有了重量。但家乡终究只是午夜梦回寄托的地方,是人生开始和老去后的归宿,却往往不是被选择的、最值得过的,最精彩的过程。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独属于导演的童年回忆,感觉肯尼斯·布拉纳希望像卡隆一样拍出一部属于自己的Roma,但各方面都与之相差甚远,不过胜在足够真诚。(里面小男孩看的是雷神的漫画,这个点就很私人了。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就算是刻意地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也喜欢这份笨拙但真诚的乡愁。
前半部分一直不能理解这部电影到底在表达什么,只感觉到了冲突和纠结,宗教不可调和以及深层的底层贫困问题,母亲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这些仿佛生活一般复杂难忍,随着深入,我理解了,这就是那些人的生活,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留下、离开、迷茫,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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