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这个男人M(马库·佩尔托拉 Markku Peltola饰)是一个失忆的流浪汉,没有名字,亦没有过去。因为失忆,他无法拥有合理的身份证明,无法找到住处和工作。一个精明的治安员把废弃的集装箱出租给流浪人士作为居所,收取租金,男人也住了进去。在这里,各种同样苦难却心地善良 的人们,为男人的生活投射进来一缕温暖的阳光。男人更是得到了救助站姑娘厄玛(卡蒂·奥廷宁 Kati Outinen饰)的热心帮助,两人的爱情也在苦难的日子中悄然萌芽。
  男人似乎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却意外牵涉进一桩银行劫案。警察的追查不但让男人陷入了麻烦的境地,还让他得知自己的身世,以及自己曾经拥有的家庭。男人找到自己的妻子,却不知如何在本来已经消逝的过去和眼前的现实之间做出抉择。

评论:

  • 凌欢 8小时前 :

    3.5/5,《我丈夫得了抑郁症》的另一面,嗯,看到男主去刷盘子的时候莫名想到了同是展现阶级跌落的瀑布,嗯,戏里的两条线像是过去与现在的时空交错,虽然我一度觉得没必要,东出昌大的丧还是出了层次感,但是没有打动到我~

  • 六寄柔 6小时前 :

    试图弄清自己到底是谁,一边在往这个目标去靠近而一边本能又拼命把自己拉回。不知道要跑多久,才能真正让自己做回自己。nao和东出只能说演的太好,把这种“似有似无”的夫妻关系塑造得超完美。

  • 中吟怀 4小时前 :

    滑板,奔跑,奔跑到力竭,喝酒,奔跑然后发疯,继续奔跑

  • 喆天 4小时前 :

    大本的fun uncle居然演出难得魅力熟男dilf感,乔治克鲁尼执导的这部基本就是怀旧滤镜美国白男版《好爸爸坏爸爸》卡司都是熟人,马天尼演渣爹,《回到未来》博士演外公,主角泰谢里丹无功无过,童年版很灵气。

  • 康谷 8小时前 :

    【感谢@温柔酒吧】《温柔酒吧》是颁奖季电影里最平淡也是最温馨的一部,充满了爱与希望。我多么希望看似无望的生活中能有这么一个作为人生导师的舅舅,帮我渡过黑暗和无助。感谢这部电影给我没有的爱。这是一部带给人们希望的电影,是给大多数人看的电影。舅舅的扮演者本·阿弗莱克值得一个奥斯卡提名。

  • 富凯凯 9小时前 :

    挺平淡的故事,就是结尾给我有点突然的感觉..

  • 庞云水 3小时前 :

    情绪流。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总之先跑步吧、总之先滑板吧、总之先放烟花吧、总之先试着活下去吧。空地上的圆木等待被越过,马路边的赤狐等待被偶遇,而“我”在等待什么呢?也许有投射本人的亲身经历与感情,东出太适合这种颓丧无依的角色。作为妻役的奈绪,从“忍耐”到“放弃”的过程,尤其那一句“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足够令人心疼,最后开车阳光洒在她脸上的那刻,却又觉得她内心深处还是坚信着“hikari(光)”与“nozomi(

  • 卫家奥 1小时前 :

    被朋友抓去看的点映,本来是一脸懵逼走进去的,结果看完了发现电影竟然还不错,有北美小众电影那味儿了,作为科幻悬疑片来说剧情有超出预期,好几个地方都很紧张,虽然结尾跟我预想的有差距,但瑕不掩瑜吧~

  • 寸爰美 4小时前 :

    靠着淌过时间就以为自己在前进着,用已经是在做力所能及的事了证明自己在努力生存,和人平静的对话假装无碍的生活着。看着这个人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但那些无法表述的敏感脆弱见缝插针的侵袭,对他人来说清爽的微风却有可能是吹落悬挂叶片的狂风。

  • 文泽 1小时前 :

    技术上是真的不错,雷神有想法但缺少更好的底子做支撑,但是有一定接投资的能力,男主演的挺好的

  • 俎恬美 8小时前 :

    东出昌大人戏合一就像没有进化到位的猴子游离在这个人类社会边缘,去跑步吧。

  • 庆新冬 3小时前 :

    克鲁尼还是坚持老派暖色胶片感的。本阿弗莱克出场时的年轻感让我不禁怀疑这片子到底什么时候拍的。故事虽然平淡,但不催眠。从男孩到男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精神偶像。

  • 云斯伯 1小时前 :

    我只想说海报抄袭游戏Alan Awke……

  • 年智敏 9小时前 :

    有一种分裂感,情感围绕了母亲对儿子的思念和愧疚,和片子整体风格怎么看怎么想国外的片子,是为了营造科幻质感吗?

  • 卫柏华 2小时前 :

    每年一问:国内出版社什么时候能出版佐藤泰志的小说?

  • 塔慧颖 1小时前 :

    跑步宣传片,摄影和配乐为薄弱的叙事增色了不少

  • 伯琛瑞 6小时前 :

    其实平平淡淡,家人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吧。

  • 奇文德 2小时前 :

    设定挺好,虽然不新颖有点粗制滥,作为网大电影还是可以的吧

  • 家家 5小时前 :

    不要冷漠身边关心自己的人,她们也需要被关心,所以说有时候狗比人更加懂得陪伴的意义。

  • 光玉树 6小时前 :

    小时候这么眉清目秀的孩子,长大怎么残成这样了。基本上就是男主有一个混蛋爹,完全不管男主,但男主有一个超级棒的舅舅,陪伴了他成长的故事。男主长大的过程中,成人、考上大学、找到工作这些关键时刻,都有酒吧里的熟客请喝酒,这种感觉还挺棒的。喜欢读书的舅舅确实给了男主不少人生建议,不过八十年代的耶鲁毕业生非要去当作家,也不知道算不算浪费。平平无奇的一部温馨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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