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很棒。不是想象的呼啸山庄。剧情其实很简单,本尼男主在某个男人启蒙下的男性气质崇拜及男性领地意识(启蒙者只是一个背景,从头到尾不曾露脸)。他所引以自豪的一切最终灰飞烟灭。人物塑造比较薄弱。尤其是少年角色,行为动机模糊,不过倒是给影评人或弗洛伊德爱好者提供了充分的表达空间。
像Phi这样的人,他死去比活着幸福。
惊喜一:没想到简·坎皮恩拿到今年第78届威尼斯电影节 银狮奖 最佳导演的这部《犬之力》竟然是同性题材的,配乐竟然是强尼·格林伍德制作的;惊喜二:克斯汀·邓斯特难得与她老公杰西·普莱蒙合演电影,而且片中两人的角色刚好也结为夫妻,另外Rose的儿子刚好和蜘蛛侠一样都叫Peter;记录三:影片给我的观影感受不如《钢琴课》来得强烈。温吞的叙事节奏,含蓄的情节发展,暗藏的细微线索,隐晦的影像表达……若不是外在条件辅助,我可能就看得失去耐心了。台词四:-Peter:你遇到了布朗科·亨利的时候几岁?-Phil:和你现在差不多大。-Peter: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吗?-Phil:他是。不只是朋友。他曾经救我一命。…… 结尾五:回眸一笑,细思极恐。
最出色的其实是邓斯特的女性形象,是女性主义的,是女性创作者清醒冷静,不被政治话语带跑的塑造。
感觉导演对力量(权利)做了卡通化的处理。一个强大但脆弱的王者和一个脆弱但凶残的刺客。导演嘲讽的是“男性气概”吗?这么说感觉有点粗鄙,但似乎潜意识是这样。
隐晦而克制,俄狄浦斯,兄弟同床,忘年不伦,母与父,兄与弟,叔与侄,牛与犬
开头琐碎缓慢不知所云,到结尾忽然震惊坐起,今天起床还在回味琢磨。“犬之力”可以理解为我们说的阳刚之气:影片中的三位男主角,Phil文武双全又粗鲁爹味,其实是在掩盖他作为深柜的自我厌弃。George作为富裕农场主的小儿子,温柔木讷得和农场环境格格不入,在哥哥面前相形见绌,所以在遇见心爱的女人且得到爱的回馈时惊喜落泪,也不在乎女方是图他的人还是他的钱,只想把她豢养成衣食无忧的金丝雀。Peter举止娘炮动辄落泪,常被大老粗们嘲笑,本质上却是一把兵不血刃的温柔刀。他们当中到底谁更具备阳刚之气?所谓的阳刚之气究竟是雷霆万钧还是不堪一击?女主角也很值得玩味,在那个女性没有出路的年代,她的所求不过是有自己的姓名和价值。真正让她绝望的恰恰是丈夫的精心呵护,而对她冷嘲热讽的大伯却是更懂她的人。人心多么斑斓。
片子挺妙,但又没有让我特别着迷的点,感觉更适合用细腻沉稳描述,没有太多被压抑的情绪,也就无所谓克制,向来对这种叙事清淡的片子有好感,想吐槽克斯汀和杰西越来越夫妻相
它实际是两个悲剧的对撞,且这个对撞发生在一个近乎温情的时刻,于是他成了他最后一个袒露内心的对象,而他成了他变态杀手之路上的第一个猎物。
抛开西部、同志、伦理这些标签先不说,这是一部女性视角的非常独特的黑色电影啊!蛇蝎美人变成蛇蝎小鲜肉罢了,因为大量的留白成分让这个故事和各位角色都有了很多解读的空间,可能甚至太多了吗,我倒是希望要是能多讲点,但是也说不上来哪里需要更多一些,简坎皮恩的确是一个视角和语言都超级独特的导演。里面Rose练琴被人在背后弹一样的调调嘲,完了没练好还让在客人面前表演,我可真是痛苦得感同身受🥲这真的是学乐器之人都会有的噩梦吧啊啊啊
克制隐忍最后一击确实也击中了我完美的“弑父”。
什么鸡脖玩意,整片都以为卷福和邓斯特肯定有事儿,结果就是个儿子不喜欢酒鬼妈被欺负偷偷杀了牧场大哥的简单破事儿,就这么个烂故事要拍的这么用力吗,卷福有病啊接这么个玩意
全片看下来只有一句话可说:越迷人平静的越危险。刚开始还觉得温吞,后面只觉得细思极恐。被压抑的性通过丝巾和马鞍得到释放,摇晃的苜蓿草正如隐藏在平静下的刀锋;他是孤独的自私的内心脆弱的男孩,他才是心狠冷血的对生命漠视的杀手。编制起来的绳索联结了他最原始的欲望,却也成了他丧命的原因。犬之力是什么?或许从《圣经》中可以窥探一二。人的本性是难以窥测的,世界不能再要求男人该是什么样了,正如世界也不应该要求女人是什么样子。
8.2/10 #NYFF 本质上并不差,语焉不详其实无可指摘,最有魅力的莫过于这般莫名的张力,是幽冥的配乐与模糊的文本的共谋。时间线上的节奏的确模糊,章节的叙事也在前半段显得过缓,造成了“进入”影片的阻碍,但后半段便有柳暗花明之感。关于身份与性别上的波动与不定使得人物的本体失效,只是试图挣脱一种结构中的身份(马夫,妻子,西部新贵,男青年等),并彼此拉扯(皮特显然成为一种可被塑造的身份,在萝丝和菲尔之间两难)。谈论爱是不恰的,更本质的是孤独与陪伴(逝去的和当下的),也正与西部的地景契合。手/肢体是另外一层触点:剪出花朵的手亦可以解剖动物,策马的手指亦可以弹奏弦琴,但是具体结构并不算明晰,未能形成如《菊石》中对“触摸”的解构。
There Will Be No Blood
前半部缓慢的节奏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又有种其妙的吸引力,所有的情感显得细腻又繁复,交织在一起让人移不开眼。剧情当然值得讨论,但只讨论剧情实在对不起这部电影各个部门所花的心思。
简·坎皮恩还是那个狠角色。猎人与兔子,猎人动了真情,到死了还不知道是兔子早已设好了陷阱。解读的点有很多,冲奥有望。
就像福柯的微观历史观中指出的那样:疯癫者并不是病理性的人,而是被历史环境塑造的“话术”,天才与疯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原始的“激情”。在尼采主义者的眼光下,野性是生命力的象征,影片中呈现的是“激情”与“现代性”的对抗,人物表面上是符号,但也被赋予其矛盾的特质(内在的同性倾向)。结尾处欲望本能后的欺骗,是理性文明的胜利,激情随着“皮革”这一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意象消失殆尽。人成为了认识世界的主体,理性又重新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的男性气质(西部牛仔)被现代(或资本)气质所替代。那么最初的生命力又该走向何处?只是被理性驯服,然后欺瞒式的死亡罢了。
试问苍天饶过谁,磨刀霍霍向猪羊。
导演沉迷情怀小样,毫不关心踪迹大纲。通篇只觉无味无趣无聊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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