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主角是个小孩子,我一度认定又会出现很多讨厌的熊孩子情节,结果这是我见过难得懂事又可爱的男孩,为此不愿苛责这部电影。
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温馨的家庭故事,真实的像是纪录片,每个人都有一个难忘的童年,一个怀念的家乡
导演的童年回忆改编 60年代宗教信仰导致北爱尔兰内乱 有人留守 有人离开 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有罗马的影子 也是黑白电影 剧情太平淡了 冲突也不够激烈 并没有觉得时代变化对小人物产生了影响 而且用小孩子的视角看上去 更显得没有事件感和年代感 总之 我不喜欢 看得昏昏欲睡
4星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但是,看到本片的男孩在即将离开Belfast之前的家中,喊出“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能感到这才是本片作者最接近表现情感的时刻。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Oh Van Morrison. 工作日选择看这个完全是因为时长亲人,意外地挺喜欢的,黑白摄影虽然比不上《罗马》和《冷战》,但质朴的视角更显乡愁(也可能可以少做旧一些细节?)。童言无忌,童稚时无法接受变化,心碎的离开和道别,回不去的是旧日和故乡。
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希望不要再搞这种电影了。
不同于此类电影大部分都会仅仅对过去年代的简单回味思念,电影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周遭的不稳定以及恐慌,其实是很真实的。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也有更多没有选择的权利,“爱尔兰人大多是移民的”听的让人感同身受而又bittersweet。(如果觉得这个电影“仅仅是从北爱去英格兰而已而很无病呻吟”的话建议可以看一下北爱近几十年的历史背景以及为什么很多人选择了离开)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呃真的是毫无惊喜的命题作文式电影……2.5
看到一半睡着了,看完剧本发现那些地方睡过去也不影响理解。全片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头吧。詹米多南拍拍这种角色挺好的,逐渐让我摆脱五十度灰的印象,虽然一开始看还是有点出戏
一部包装很漂亮的电影,至于里面没,真就一般般。
平庸又浮躁。我们对一个混迹于漫威、迪士尼流水生产线的导演该有怎样的作者性的期待?它恐怕都不配被称作是对诸如《罗马》《南特的雅克•德米》等作品的东施效颦,因为我压根就没觉得“作者性”在电影中是被有所追求的目标。影像有着严肃的形式,却建立不起半点沉重的情境,人物说着幽默的台词,却干瘪造作毫不可爱,广角、仰角、升格、对称构图....这些技术堆砌在一起堆出了什么?自恋罢辽。
即便是个彩色电影,它也依然可爱,只是会变得很普通,最好的戏都在爷孙俩的对话上头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客途秋恨》来,自从离别故土,秋天的风就这样吹了一生。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好多多余的镜头就像好多多余的台词一样
合着你们自己也知道爱尔兰口音会被人笑死,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句话都用同一个声调说出来的…插曲和配乐非常不错。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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