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个修车店工作的烂口发(周润发 饰)、交通灯(陈百祥 饰)还有吴准少(曾志伟 饰)是同事也是好友,他们都不屑老板刘定坚(冯淬帆 饰)的吝啬刻薄。 烂口发因不堪女友(张敏 饰)的势利眼母亲而忍痛与女友分开了。刘定坚建议伙计们一起跟廉价旅行团到槟城游玩,但到达才知道这个旅行团是货不对版的。但在槟城,烂口发等人认识了在当地拍广告的董董(张曼玉 饰)与其好友蚊滋。烂口发想进一步接近董董,便假装自己是富家公子,董董也同样以富家女的身份欺骗对方。 两人出席一个舞会的时候得罪了真正的富家子赵完先,赵完先还看上了董董。赵为了要报复烂口发,他向董董揭发了烂口发的真实身份,董董面对欺骗非常伤心。董董准备参加赵完先的舞会,但她与好友都不知道卑鄙的赵完先另有企图,烂口发等人前往营救。
只可惜剧情实在是蹩脚,写了个复杂却又毫无吸引力的故事,太拙劣了,硬着头皮看完。这种好人坏人的戏太直白,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演得挺好,别再演了。
3、几乎都会受伤,完了直接灌酒随意包扎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还行吧,人性如此,节奏紧凑,没什么特别的,结局从两人分开就料到了
开始双线剧本,不过内容还是比较容易猜到,整体比较平淡,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
连姆尼森居然先go die了,和之前其他电影风格不一样,这是要让位吗
坎贝尔现在得状态就是,自己年纪大了,明星还能找来,但是发挥不稳定,和上一部门徒差不多,都是故事框架可以,但是细节不好,6.2
别惹连姆·尼森系列,不过也有些英雄迟暮了。
建议跳着看看动作戏就好了,有两段还是挺过瘾的。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动作戏不够流畅,看出了种英雄迟暮,美人垂矣的感觉。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啊
6分。营救叔该歇歇啦,都老年痴呆了还折腾个啥?莫妮卡完美地诠释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不过话说回来,完成度还是不错的,起码故事讲完整了。合格的好莱坞流水线产品。
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看完了,比上一部 Blacklight 好很多,我觉得可以给7分。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老杀手替天行道,最后连警察也被感动了,杀掉了最后无法指控的女boss,感觉有点警察和杀手角色互换的味道,有点儿意思,有点儿黑,一众脸熟演员粉墨登场,让人唏嘘
虽然很有些逻辑上的破绽,但总算比简单的打打杀杀有一些深度。题材也是高了一点。
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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