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牛逼,你做到了,我们也羡慕死了
今天在Lincoln center的secret screening上果然看到了 等於是手把手教學洪式電影是如何製作的 很坦誠 也幽默感十足 / 觀影前的intro講到這裡面有金敏喜演藝生涯中最愛的鏡頭 很明顯 很恩愛 很動人 在愛中的小動物的眼睛
陷入写作瓶颈期的小说家见后辈,偶遇导演,就女演员不拍戏的问题互怼。最后小说家竟然萌发出自己拍电影的念头,并去做了。没想到这部电影正是金敏喜和洪常秀的故事,简直太逗了。故事中的金敏喜因为丈夫忘记生日而生气,在公园里自己采野花,做成花束,面对镜头微笑的样子太美了,从她的眼睛里分明看到了未曾露面的导演丈夫。戏里戏外,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看似没有冲突的故事,却意味深长,这就是洪常秀电影的魅力。像短篇小说,犹如白开水一样的剧情,虽然尬,却舍不得倍速,每一帧都是值得回味的画面。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是的。
私密又真诚到这种程度我也是服气了。和 独自在夜晚的海边相似度很高
在酒桌上睡去,在电影院里醒来。片尾字幕已经浮现,金敏喜还在梦中。元电影。
我还是头一次看老洪的电影流下热泪!强烈的自反性—自诩为日渐失掉优越感的小说家。可以随时构思出来无穷无尽的故事不重要,金敏喜最重要。(然而当电影里的电影落幕,她的脸上写满不悦。这太神了。
9.0 你五星,我五星,洪片早日冲榜一。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洪导什么时候在他的电影里不出现“你好美”这三个字,才是真的转变了他的电影风格
『 7.0 字幕结束,小说家的电影和洪的电影都没有结束(那段我爱你的掌镜严重怀疑是洪本人)』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上次是白酒,这次是米酒。依旧是洪氏标配的拍摄手法:长镜头、日常对谈、围炉而坐、把酒言欢尽显中年疲态、故事发生在72小时内、不疾不徐的说话节奏、闲适的散步、偶遇、中产视角、变焦等熟悉的元素。金敏喜有一种天真稚拙的美,我今天终于有点get到了。手捧花那里可爱得像个孩子。【Fxe,5.25GB】
望远镜的传递是标志性的,视角的剥落和重塑同时发生,不过既然把老导演、老诗人这些“魂器”屏退之后,为什么又设置一个“不在场的在场”式的丈夫,导演在视角上花费的心思有种非要穿着玩偶服的“羞涩”。但无论如何,我对最后一段真的毫无办法,洪片里第一次出现手持录像、贴近人物的这种亲密自然和富于温暖感的影像质料,似乎羞涩终究走向坦然而不设防,不免让人想起《引见》获奖时,洪常秀发来的蜗牛小视频,背景音是金敏喜哼唱的que sera sera。
欧尼珍惜地捧着野花野草扎成的花束,轻哼着婚礼进行曲,走向老洪,一直缺席的老洪终于以声音出现,两人互道我爱你。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9.0 洪式元电影。神奇的情感套嵌,现实中洪常秀爱的金敏喜,电影里小说家钟意的金敏喜,戏中戏里彩色笑靥的金敏喜。时间是否是才华枯竭始作俑者,而创作的原动力又是什么?小说家在内心不断诘问。尴尬的套话快要漫过额头,庸人的语境永远找不出答案,她敷衍着。与演员不期而遇,她身披光彩,灵光连串,捍卫她比宣示自己更自然而然。两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更像赢回了一种笃定的自我认同,内心富矿也就足以继续勇敢发掘,但心底被过往镂空的地方,终究难填。
流动感很强的一部。在故事缓慢的水流里,洪轻巧展示了人与人靠近时产生的不同波纹。(Dennis在intro时说这部里有金敏喜迄今最爱的scene。我想不用怀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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