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格(Paul Cram 保罗•克莱姆 饰)、兰迪(Chars Bonin 查斯•伯宁 饰)、保罗(Cody Lyman 科迪•莱曼 饰)、史蒂文(Carson Lee 卡尔森•李 饰)和麦克(Danny Salmen 丹尼•塞尔曼 饰)是5个黑帮成员,他们按照组织的指示来到某废弃的仓库看管人质。对他们来说,这原本是一项轻松简单的工作。然而当夜幕逐渐降临时,各种离奇古怪的事情开始发生,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恐怖且不安的黑暗之中…… 本片荣获2008年休斯顿国际电影节金奖、2008年Crypticon Seattle最佳恐怖片奖、2008年地下精神电影节最佳恐怖片奖。
完全浪费时间,看过那么多歌舞片,这是第一个毫无美感的~曾经才华横溢的老斯,近些年真是越来越平庸
两个主角演技太不行了,加上故事本身的问题,就完全无法共情两个人的爱情和一些行为(like男主杀了女主哥哥当晚男女主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地就滚床单了,不说男主是不是故意,怎么说也是一个杀了人一个死了哥哥,实在是令人不解的程度。以及用爱劝说刚刚失去所爱的嫂子让嫂子共情的那段,也就是故事让嫂子原谅你,而我只能想到琼瑶阿姨:哥哥只是死了,我却要失去我的爱情了。哥哥嫂子的爱自然是比不上男女主的爱,当然选择原谅他们啊ˊ_>ˋ
如果忽略这个老成的故事,整部电影最大缺陷就是男女主了,两人的感情在故事中本身就是一见钟情的设定,但被两人演绎的像是强扭的西瓜,看着很拧巴。
好看的部分(20分钟左右)是歌舞片教科书级别unbelievable得好看,其他难看的部分,真的也unbelievable得难看。
但故事就有点糟糕了,新版电影没有做好剧情的现代化改编和适配,显得过时和不合时宜,很大程度上让翻拍失去了意义。
亲哥被杀了,马上就和凶手滚床单,这是什么神仙逻辑
Ariana DeBose的阿妮塔依然全片最耀眼,几场群舞的调度和编排也都相当漂亮。新老两版最大的变化其实就是将《Somewhere》这首重要的歌交给了老版阿妮塔,让这首歌多了一层悲剧的轮回之感。但无奈Ansel Elgort实在太过于灾难,一直到他戏份大幅减少的最后半小时才终于能够入戏,观感全都毁于他……
有一处高级黑是林肯中心成了废墟,伊莎贝拉博物馆还完好无缺。运镜的确无比流畅,但莎翁故事用如此愚蠢的枪战不能忍。
★★★☆ 我對1961年的經典版其實就沒有那麼喜歡,《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故事被改得很沒意思,而且拍得只見故事不見人,但是我喜歡這一版,讓我看到了些許人。你永遠可以相信Steven Spielberg的調度能力,將整個故事更加電影化,不僅是musical而且是cinema,在保留有黃金時代歌舞片味道之餘,又注入了活力,更加自由,更加輕盈,當然男女主角的選角和表現令人難以滿意,更可惜的是改編還是保守了些,沒能有更加當代的表達,不過即便有著各種不盡如人意之處,卻也是《愛樂之城》之後我最喜歡的一部歌舞片了。
六十年代的回潮,相比原版,舞台置景感大大减弱,无比精美的服化道。改编剧情使得更像部合理的电影而非舞台剧,起码第一二幕是这样。卡明斯基的摄影仍旧很赞,光影的运用,复古的打光。电影的几处华彩:体育馆的Mambo,街头的拉丁热舞,码头的夺枪,盐场的对决。完全能感受到舞蹈的美感以及与音乐的融合度,是一种享受。最好看的居然是第二幕,由四组人两首歌的引吭到对决再到意外的结束。而后就到了儿戏一样的第三幕,仿佛苦情琼瑶剧一样的结尾,让人在电影院坐立难安……
除了情怀真就不太懂为啥翻拍、平平无奇的一版。。P.S.看到如今的评论区对剧情的批评,感觉再过几年估计大家也看不得罗朱了。。
前一个半小时:要打去练舞室打!后一个小时:为了drama而drama。
你永远可以相信斯皮尔伯格,真的太神了!尽管老派的帮派对峙和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故事放在当代确实有点傻楞,但真的每一场戏都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被列入教科书级别的摄影、场面调度、灯光,每一幕结束都想鼓掌的程度,冲着硬件五星了,这就是好莱坞电影工业制作的天花板吧。有把舞台剧改编成电影形式发挥到极致了,是电影的魔法!好爱嫂子。(唯一不足的可能是演员们的声音素质,一开始还以为男二才是男主..以及能不能照顾一下不会西语的观众朋友们
前一个半小时:要打去练舞室打!后一个小时:为了drama而drama。
3.5+ 重新认识(美国)歌舞片。歌舞片是自然的不自然运动,以奇观为唯一输出的cinema;音乐被运动引领,声音提供节奏,于是外在的情节都被奇观内简单叙事所取代。它是绚丽的,或许也是机械的,但这种形式却足以称得上伟大
前半段过于糟糕。这个电影的调色真的是瞎搞。服装过于混乱。作为歌舞片甚至歌舞也很一般。失望。
除了把相对稳定和谐(冲突和危机通过影调和色彩来强调)的社区面貌打造成了更具现实质感的废墟背景,对文本几乎没啥新的阐释。然而提最佳导演没太大问题,至少调度上不输旧版。
Wow I guess I really don't like musicals. Why can't they be less stage-y and more dramatic like Chicago? Also there's nothing more dangerous and stupid at the same time than a gang of young men who think they are cool and serious and all they end up being are violent douchebags.
调度流畅。接受不了伯恩斯坦写不出旋律就转调的习惯。还是韦伯的音乐剧适合我。
两个主角演技太不行了,加上故事本身的问题,就完全无法共情两个人的爱情和一些行为(like男主杀了女主哥哥当晚男女主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地就滚床单了,不说男主是不是故意,怎么说也是一个杀了人一个死了哥哥,实在是令人不解的程度。以及用爱劝说刚刚失去所爱的嫂子让嫂子共情的那段,也就是故事让嫂子原谅你,而我只能想到琼瑶阿姨:哥哥只是死了,我却要失去我的爱情了。哥哥嫂子的爱自然是比不上男女主的爱,当然选择原谅他们啊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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