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真的当天晚上看的,第二天晚上豆瓣上标记时基本已经忘记剧情了,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连姆是奔着杀手大叔终身成就奖去的,这个适配角色故事都可以连上了
连姆这些年一直在演老当益壮,吃营救的老本,这次终于演了一个英雄迟暮,搞不定事态的真老人,而且还牺牲了。
金子在那儿呆了几亿年了至少,不在乎多等几天
5.0分。一部完全立意先行的电影,看似有悲凉高深的主题,看似是双线叙事非常牛逼,实则从故事到人物,从动作到表演没有一个能立得起来。由于成本所限只能通篇文戏,大量不明所以对故事推进效果甚微的文戏,剩下的就是搞笑的逻辑。马丁·坎贝尔,连姆·尼森,盖·皮尔斯,莫妮卡·贝鲁奇,别再堕落了,也别再拿着磕药的演技演这种剧本了。
挺好看的动作电影,memory's a motherfucker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连姆大叔救了一圈突然发现最需要拯救是居然是自己。就还...蛮无聊的。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连姆尼森再年轻几岁多好,虽然很符合剧中的角色,但是还是感觉有点拍不动了,连姆尼森救一切,这次是自我救赎。可能有些剧本比较烂,但是就是喜欢连姆尼森这该死的气质。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年轻的时候不攒点钱,老了还要为了生活拼命挣钱。别再让老头到处营救了,现在看老头的电影,脑子里只有怜悯。
故事无趣 想有个复杂情节 但是没有成功
男主也是一种性格人类!无论如何,电影都值得7.1分。不能太低了。
连姆尼森都这么老了,还让他拍这种类型的,他自己不知道转型吗?影片根本体现不出记忆这个主题的实质。结局应该算是正确的价值观了,除恶扬善。
剧情太无聊了,简直要一眼望到头,结局更是无比草率。三位主演后期作品总觉得演啥都是一个套路,尤其是神乎其神营救大兵连姆和失意落魄碎碎念皮尔斯。这手抖加失忆的做职业杀手,买家真的知道吗?唯一觉得有意思的点是皮尔斯还能想起二十年前的记忆碎片并与之互文吗?
连叔老了,虽然还是动作利索的杀手,但是却得了老年痴呆症,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莫妮卡贝鲁奇看起来更显老,满脸的皱纹,女人确实比男人不抗老,心酸啊!
有些俗套,几场动作戏却还行,连姆尼森还能打几年?
记忆,公正,人性,钱权,即便直面,也是生死博弈。如果都无人面对或者无需面对,那会成什么样子。真实世界永远比电影里更精彩。无意面对的,只是为了安逸可以去死的众生。
绝望。荒漠戈壁滩,再多的黄金有啥用。据说,某星球上都是黄金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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