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演员都唱功了得。独白部分都很赞。最喜欢的三首歌是Boho、Sunday和come to your senses。估计没人能对它们说不吧。
其实我先看了倒数时刻的音乐剧,然后完全没看进去…这个改编已经很强了,Sunday那首歌全是彩蛋。顺便赞同那句人人都爱Sondeheim(跑偏了。我最最最感动的应该是最后那段电话留言,真的是Sondheim自己录好了发给LMM的,哭了
是很残忍的事情
看到好多音乐剧大佬的客串。剪辑很好,音乐的表现力也挺有想法。加菲真的能唱,有点意外。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而加菲所有关于内心戏的舞台独白段落,像是在突破第四面墙与观众对话,却让整个片更像舞台剧,也让它比看上去更适合剧院而不是做成电影。
前女友拍了爱乐之城,加菲哥是想着不甘人后也来这么一部吗?可惜他音乐感不太好的样子,反倒觉得凡妮莎出彩。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加菲太适合扮演这个角色,演技好、与原型像。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加菲的演技有点尬住,但是他太真诚了,那双眼睛流起泪来很难不勾得人跟他一起心碎。音乐好喜欢啊。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摸不着头脑的前30分钟过去之后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你看看 其实大家都有年龄焦虑 但是最后我们发现 光焦虑没有用 还是踏踏实实积累输出 最后我们可能赶不上烟花绽放 但也算是蜡炬成灰了
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年近30艺术家面临事业友情爱情三重考验 歌好听 演的也好
Fear or Love…
毫无亮点。加菲的表演很卖力,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自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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