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农民老刘被儿女无情地赶出了家门,寒冷的冬天里他一个人在生死之间艰难挣扎、选择,他和仅有的一头老牛一起感受着人生最后的悲凉??
3.5星。很《罗马》,但绝对逊于《罗马》。小孩很可爱,以至于整部影片都随着小孩的视角可爱起来了。
3.黑白压抑,我还以为用黑白是有什么深意,但是感觉导演就是为了用黑白而用黑白,就是喜欢黑白,可能
结尾有些匠气与不够自然,摄影和配乐都很好。即使是不了解的历史事件,里面对于童年的怀念,对于父母的依赖,以及祖父祖母的智慧慈爱与牺牲,是共通的。人生总要面对别离的。
摄影布景服装表演都相当精致的一部电影,在限定的一个狭小街区里,从小男孩的视角,表现了在爱尔兰那个宗教冲突严重的时代下,留下的、离开的、彷徨迷茫的贝尔法斯特居民们的生活状态。
。。。走or留。爱尔兰口音把ei发e是不是就够了
片中所寄予的乡愁在可说是虚无缥缈的典型。看似精致的背后,是空虚的内核。卖力的煽情也很难达到共情的效果无非感觉抓马罢了。
天真可爱的儿子,十分恩爱偶尔吵架的父母,爸爸负责讲大道理带全家娱乐,妈妈负责教正直做人,再加上两位睿智老顽童和欢乐的姨妈一家,真的是理想家庭了。有这样的家无论在哪无论环境如何都不会迷失自己。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Kenneth Branagh‘s most personal masterpiece, shooting in gentle black-and-white, with sporadic bursts of glorious color. 音乐好棒。想起一位在Belfast长大的朋友,自带爱尔兰的酒精灵魂与地域自豪。语言塑造氛围,上一次听科林摩根的爱尔兰口音还是在《MERLín》的专访。No one has captured the conflicts in Ireland more eternally than WB Yeats: "All is changed, changed utterly;A terrible beauty is born".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故乡是离不开啊,贝尔法斯特残留着一些如同《1984》的控制感。在这样的动荡之下,buddy像所有小男孩一样发誓要娶那个喜欢的女孩。家人宽容待人处事,这样的家庭怎么会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呢。
可能是有点想拍一部像罗马一样的电影,不过感觉还是差了一些。不过对童年和家人的描绘很是不错,在混乱的时期,家人就是最好的支柱。另,配乐很不错,尤其还听到了Declan唱过的几首民谣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不同于此类电影大部分都会仅仅对过去年代的简单回味思念,电影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周遭的不稳定以及恐慌,其实是很真实的。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也有更多没有选择的权利,“爱尔兰人大多是移民的”听的让人感同身受而又bittersweet。(如果觉得这个电影“仅仅是从北爱去英格兰而已而很无病呻吟”的话建议可以看一下北爱近几十年的历史背景以及为什么很多人选择了离开)
觉得蛮好的。布拉纳出生于1960年的贝尔法斯特,本片也是他孩童回忆的呈现。除了清楚可感的乡愁与怀旧,以及孩童视角中的童趣与纯真外,更是对动乱年代人们身份认同的强调,对那些失落的心的宽慰与纪念。北爱问题从彼时一直延续至今,甚至21年的时候还在发生暴动,此时一针一线把情感织进历史,是动人的。镜头和剧本真的是野路子。(小男孩和呼朋引伴的Woody同样都特别灵
结尾有些匠气与不够自然,摄影和配乐都很好。即使是不了解的历史事件,里面对于童年的怀念,对于父母的依赖,以及祖父祖母的智慧慈爱与牺牲,是共通的。人生总要面对别离的。
幸也不幸世界是不会如数学题一样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铺开故事显得有些轻飘,不能说全无可取之处,至少整体气氛还挺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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